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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“四方联动调解机制”解决劳动争议
来源:法制日报发布时间:2011年10月28日作者:
天津推行四方联调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劳动争议案下降三成


  27日,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召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,深化劳动争议“四方联动调解机制”交流推动会。天津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散襄军指出,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建立的劳动争议“四方联动调解机制”,有效化解了劳动争议、维护了社会稳定,有效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,探索出一条具有天津特色的劳动争议化解新路子。

  2008年,天津高院与市总工会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司法局决定在天津市构建劳动争议纠纷四方联动调解机制。2010年,四方相互配合,共同沟通协调了数十个法律、政策的适用问题,解决了上千起劳资纠纷,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下降25%。2011年,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下降30%,其中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下降80%。

  散襄军要求,全市各级党委、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,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、率先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。